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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丹青华茂——当代青年中国画家作品展 征稿通知

经典艺术2019-07-19 11: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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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代青年中国画家的热切关注和学术研究,是中国画创作研究院、中国画美术馆所担负的重要社会文化责任之一。中国画创作研究院自2017年5月4日以来,先后组织举办了“丹青华茂”、“时代新象”等青年中国画家展览活动,得到了广大青年中国画家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并于2018年5月4日成立了“中国画创作研究院青年画院”,旨在为广大青年中国画家搭建专业的创作研究、展览展示和宣传推广的学术平台,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国画的传承与传播,在新时代为中国画的“固本流远、守正创新”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进一步推动当代中国画的发展,发掘推介并宣传新时代青年中国画家的学术成果,中国画创作研究院、北京艺投文化、北京汉唐经典文化、北京艺品联觉文化、百度艺术百科、艺术9号等机构共同策划组织“第四届丹青华茂——当代青年中国画家作品展”,展览计划于2019年9月下旬在中国画美术馆举办。


现将本届展览的有关事宜及征稿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画创作研究院

中国画美术馆

承办单位:中国画创作研究院青年画院

北京艺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汉唐经典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北京艺品联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百度艺术百科

艺术9号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龙瑞

艺术顾问:姜宝林、程大利、赵振川

主任:陈斐鹏、贺亮、李家林

副主任:谢增杰、王云磊、安一辉

办公室主任:王鸿鑫

办公室副主任:朱金宇、刘成侃

展览编辑:张亚妮、郑新伟


三、展览日期:2019年9月中下旬


四、展览地点:中国画美术馆


五、展览规模:本次展览组委会将采取特邀和征稿评选结合的方式,共展出80位青年中国画家作品。其中入选作品60件、特邀作品20件。


六、参展要求

1、参评作者年龄须在50岁以下(注:1969年1月1日(含)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2、参评作者条件:专业院校在读(或毕业)的本科、硕士、博士,省级以上美术家协会会员。须至少满足其中一项条件。

3、评选:面向全国征稿60件作品,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由中国画创作研究院青年画院邀请专家组成展览评选委员会。

4、初评投稿平台:

(1)【“艺术9号”微信小程序】或【“艺术9号”APP(手机登陆网址www.art9.top下载APP)】报名投稿。

(2)作品高清图资料通过邮件发到中国画创作研究院邮箱3258876228@qq.com;

5、参评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初评投稿作品图片须与原件作品相对应。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作品评选,如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

6.作品格调积极健康向上,反映中国精神的人文之美、心中之美,突出每位青年中国画家的审美追求、精神寄托、个性表现和最新创作成果。

7.送件要求:

初评电子资料:

(1)初评参展表格、艺术简介、个人照片、作品高清图,每人初评投稿作品1件。【文件名:姓名+作品名称+展览标题】。投稿作者在“艺术9号”微信小程序或APP报名投稿,同时将初评资料发至中国画创作研究院邮箱3258876228@qq.com,。初评入围名单将在中国画创作研究院网站、微信平台以及“艺术9号”APP平台、微信小程序平台进行公布,通过初评入围的作者按要求寄作品原件至收件地址进行复评。

(2)初评截稿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

复评资料:

(1)作品尺寸:四尺整张或六尺整张作品,竖幅为宜,由展览组委会统一装裱。

(2)纸质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3)作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邮局或正规快递公司寄送,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4)复评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168号中关村互联网文化园16栋B座309丹青华茂展览组委会,邮编:100142,收件人:郑新伟,联系电话:010-88151880、15075688973。

(5)复评截稿时间: 2019年9月15日止。


七、参展作者待遇

1、组委会将编辑印制画册,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2、组委会推荐参展作者在“百度艺术百科”平台建立个人艺术百科。

3、组委会将在“艺术9号”APP平台为每位参展作者建立个人官方主页。

4、组委会拟在书画频道、国学频道、人民网、中国青年网、雅昌艺术网、5A艺术、腾讯、今日头条、搜狐、网易、新浪等媒体平台对展览及画家进行系列宣传。

5、入选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画创作研究院青年画院画家条件之一。

6、中国画创作研究院青年画院将对入选画家进行长期跟踪培养,选择画家和作品参加中国画创作研究院青年画院组织的展览、研究、写生、教学等专业活动。

7、所有参展入选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不再退件,以用于回报组委会在展览、宣传等方面的成本费用。


八、主办权

组委会拥有展览活动相关作品、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九、凡投稿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十、展览具体信息可登录中国画创作研究院官方网站www.zghczyjy.com、官方微信以及“艺术9号”APP平台(网址www.art9.top下载)、微信小程序平台查看。


中国画创作研究院

201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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