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出生,中共党员,从艺70余年,从教50余年。多次参与国家师范美术教科书编写,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获国家“人民教师”金质奖章,中国文联授予“从事新中国文艺60年”荣誉称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授予“优秀人民艺术家”称号。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文化部中国画学会创办人之一,担任理事。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中国近现代名家画集—赵梅生》、《中国美术家作品丛书—赵梅生》、《中国美术家作品集—赵梅生》、《中国近现代名家作品选粹——赵梅生》等多种专题画集。三次在中国美术馆举办《赵梅生中国画展》,多次参加国内外大型美展,作品被中国美术馆,故宫博物院,中南海,港台等国外等专业机构收藏。第29界北京奥运会期间,由国家文化部和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特邀出席中国画家彩绘联合国和奥林匹克美术大会,授予奥运火炬。荣获山西省四化建设特等功。获太原市《特殊贡献艺术家》和一百位为太原解放和建设作出杰出贡献的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参与创办太原画院,任副院长。曾任山西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